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开庭审理行政复议案件有些哪些程序呢?

2024-06-17 14人已浏览
  • 孟金龙律师

    孟金龙律师专职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继承、公司法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481

    在线咨询
专业分析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主管行政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 行政复议制度有如下特征: (1)行政复议以具体行政行为的存在和争议的存在为前提。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国家行政管理权行使的具体表现,具体行政行为的内容往往直接涉及到作为管理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切身利益,影响其权利和义务,行政权的行使是根据公共利益的需要。公共利益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利益之间,往往因各种主客观条件影响而出现不一致,争议的出现有其不可避免性,正是这种争议的存在,决定了有必要建立行政复议制度,以解决争议。 (2)行政复议是一种由作为行政相对人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引起的,复议机关对有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的制度。相对人是主动的一方,作出有争议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动的一方。行政复议之所以只能由行政相对人提出,是因为国家行政机关有权直接作出行政决定、采取行政措施,而相对人如果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却无法以自身的力量得到补救,只有通过一定的途径,由一定的国家机关来解决争议。 (3)行政复议是一种由上一级行政机关或法律规定的复议机关对作出有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的制度,所以它是一种行政机关内部的层级审查制度。这种制度具有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进行监督的性质,对行政相对人来说则具有救济的性质。 (4)行政复议是一种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全面审查的制度,这不同于司法审查,法院不能代替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所以司法审查一般是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不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适当性。 (5)行政复议是一种严格按法定程序进行的行政活动,复议参加人的构成,参加人的权利义务,复议活动的步骤、过程、方式、方法,都由行政复议法加以规范,不得偏离法定程序。
法律依据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以上内容为法师兄与律师联合制作,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如果还不明白,看再多也不如问一下,让律师告诉你答案,99.3%的用户选择
11,079位律师在线累积服务3,700万人/次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
  •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来处理
  • 刑罚的轻重高低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相适应
相关问题热门关注
法师兄 律师普法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