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刑事羁押的最长期限是多少

2020-01-24 261人已浏览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合伙人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245

    在线咨询
专业分析
(一)强制措施期限(最长羁押期限37天)1.传唤、拘传持续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2.拘留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4日,特殊情况拘留延长至30天、审查批准不超过7天,最长37天。3.取保候审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4.监视居住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统计:羁押期最长37天。 (二)侦查羁押期限(最长羁押期7个月)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侦查羁押期不得超过2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1个月;2.对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58条规定情形,经本法第156条规定的期限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2个月;3.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58条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以再延长2个月;4.发现另有重要罪行的,重新计算期限。统计:2个月+1个月+2个月+2个月=7个月。 (三)审查起诉期限(最长羁押期限6个半月)1.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时间为1个月。重大、复杂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2.改变管辖的,改变后的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3.退回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每次1个月;两次可以2个月。4.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重新计算起诉期限,两次1个月和两次延长半个月,共3个月。5.被害人对不起诉决定的申诉,在7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出;6.被不起诉人对依据刑法第173条第2项做出不起诉决定的申诉,在7日以内提出。统计:1.5个月+1个月+1个月+3个月=6.5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百五十六条、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一百五十九条、第一百六十条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以上内容为法师兄与律师联合制作,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如果还不明白,看再多也不如问一下,让律师告诉你答案,99.3%的用户选择
11,079位律师在线累积服务3,700万人/次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
  •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来处理
  • 刑罚的轻重高低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相适应
相关问题热门关注
法师兄 律师普法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