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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和被告哪个更吃亏

2021-12-07 25人已浏览
  • 王焕坤律师

    王焕坤律师专职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擅长:公司法、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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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原告和被告哪个更吃亏,具体情况如下: 1、当原告还是当被告要取决于实际情况:如果是他人侵犯了当事人的权利、又不想补偿:就只有原告起诉,如果当事人还是想当被告、让对方来起诉,对方不起诉就无法争回自己的权益; 2、当原告需要先预交诉讼费,如果证据不充分、理由不充足而败诉,原告就要自己承担诉讼费的损失了; 3、当原告如果没有充分的证据、诉讼请求没有法律依据,也不会胜诉;当被告如果证据充分、理由充足也不一定就会输官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第五十一条  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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