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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公证后有子女不同意怎么继承

2024-06-03 3人已浏览
  • 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团队负责人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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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首先啊,只要遗嘱去公证过了,就算儿女们心里再不乐意,那也是无法改变这个公证遗嘱合法有效的事实的哦!接着呢,我来给你科普下《民法典》里的一条重要内容吧:“对于已经有遗嘱的情况,就按照遗嘱上的要求来继承或者接受遗赠。”这也就是说,遗嘱继承是排在第一位的。这主要是因为遗嘱人有权利决定自己的财产如何分配,哪怕是用遗嘱这种方式来规划自己死后的财产,这都是他的自由,也是我们尊重财产所有者意愿的法治精神的体现。而且啊,被继承人所立的遗嘱,并不需要得到所有继承人的统一意见。更别提公证遗嘱还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所以说,儿女们的反对其实并没有什么用处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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