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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直行汽车转弯撞如何定责

2024-05-14 1人已浏览
  • 赵佳律师

    赵佳律师专职律师

    北京衡宁律师事务所

    擅长:合同纠纷、知识产权、公司法、刑事辩护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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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1.如果是电动自行车,机动车全责,电瓶车不需要赔偿。 2.《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38条第1项“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3.《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2条第3项:“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二)如果是电动摩托车,摩托车全责。以下为相关依据 4.《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6条:“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 5.《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3条第2款“机动车在遇有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应当依次排队,不得从前方车辆两侧穿插或者超越行驶”。 6.《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3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前车转弯、行经交叉路口的。” 7.《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47条“后车应当在确认有充足的安全距离后,从前车的左侧超越”。 (三)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车的判断,以时速20公里、50公里为界限。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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