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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丢了怎么找回

2023-01-31 136人已浏览
  • 王树永律师

    王树永律师高级合伙人

    广东骏道律师事务所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房产纠纷、建设工程、婚姻家庭、企业法律顾问、损害赔偿、保险理赔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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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借条丢了找回渠道,具体如下: (1)复制其他人的借条; (2)与他人重新订立借条; (3)以及提供其他能够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证据,例如收据、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资料。 债权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补救: 1、可从容地要求债权人订立还款计划或订立还款协议书。只要对方肯签还款计划或协议书条件可放宽,只要有了还款计划或协议书就可以弥补遗失的借条。 2、可以请了解情况的单们和个人出具书面证实材料或证人到庭作证,证人必须是无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人。 3、委托代理人与对方接触,做好谈话笔录。这样取得的尽管是间接证据,但加上较易取得的证人证言等证据,辅之其他证据,就可以形成证据链; 4、故意扩大诉讼标的。在上述证据难以取得,且债务人不知道借条已丢失的情况下,可故意扩大诉讼标的。对方会指责你方故意歪曲事实讹人而照原数照说,并能举出自已只借未经扩大的数额,这样就可以从他口中弥补你的不足; 5、债权人还可以与对方当面交谈或电话交谈,并把内容录下来作为证据,但要注意的是录音内容中必须明确自已与对方的姓名、通话时间、借钱的时间数量还款情况等内容。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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