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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汽车报废有哪些标准

2023-04-11 925人已浏览
  • 张新仕律师

    张新仕律师专职律师

    广东连越(深圳)律师事务所

    擅长:医疗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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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交通事故汽车报废标准如下: (1)车辆的维修费用高于车辆价值的百分之八十或者更高时,保险公司就会按照车辆报废保险理赔; (2)经修理和调整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3)修理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汽车报废流程是什么 1、申请报废更新的汽车车主领填《机动车变更、过户、改装、停驶、报废审批申请表》一份,加盖车主印章; 2、登记并审核申请,对已达报废年限的车辆开具《汽车报废通知书》=对未达到报废年限的机动车,经对车辆查验认定,符合汽车报废标准,核发《汽车报废通知书》; 3、车主持《汽车报废通知书》到符合规定的回收企业送交车辆; 4、回收企业经查验《汽车报废通知书》后将车辆,要求发动机与车辆分离,发动机的缸体应打破,车架(底盘)要割断,并进行照相、开具《报废汽车回收汪明》和支付残值; 5、车主持《申请表》、《更新汽车技术鉴定表》、《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及车辆照片,经查验、核对并签字,回收牌证,按规定上报审批,办理报废登记。
法律依据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
第四条  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一)达到本规定第五条规定使用年限的; (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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