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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已经判决的银行欠款在判决生效后还会涨利息吗?

2024-05-05 16人已浏览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律所主任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擅长:民事诉讼、房产纠纷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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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被执行人在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规定的期间内不履行给付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债务利息。履约延迟期。被执行人未在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规定的期限内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缴纳延期履行费。第二百五十四条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清偿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第二百五十五条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其采取限制性退出措施,在信用信息系统中记录,通过媒体发布。关于不履行义务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的信息。扩展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的规定,被执行人未按照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有关证言。被执行人的债券、股票和基金份额。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况扣押、冻结、转移、变更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或者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的义务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转移、变更财产时,应当作出裁定,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第二百四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照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有权从被执行人应当履行的义务中扣回被执行人的收入。履行义务。但是,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受扶养人的必要生活费。人民法院截留、提取收入,应当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裁定。第二百四十四条被执行人未按照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或者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的财产。履行义务。但是,被执行人及其受扶养人的生活必需品应当保留。采取前款措施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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