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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在服刑期间离婚吗

2022-12-23 468人已浏览
  • 赵勇律师

    赵勇律师创始人

    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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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服刑期间可以离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我国离婚有两种方式: 1、协议离婚:服刑人员一般需要向监狱申请离监办理并由管教干警陪同或者由监狱协调婚姻登记机关到监狱办理离婚登记。 2、诉讼离婚: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和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由于服刑人员身份的特殊性,申请协议离婚,还有以下注意事项: 1、服刑人员申请办理婚姻登记,无法出具身份证件的,可由监狱管理部门出具有关证明材料。 2、办理服刑人员婚姻登记的机关可以是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或服刑监狱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3、作为服刑人员,不能出狱到当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手续的,正常情况下是该登记机关工作人员应和一方到监狱找到服刑人员,在双方都在场的情况下,为其办理离婚手续。 服刑人员诉讼离婚,注意事项如下: 1、必须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事项达成协议并签订了离婚协议书。 2、被告被监禁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地人民法院管辖。 3、非服刑方可向其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安排经办人员去对方服刑的监狱开庭,如果双方同意调解,在调解书签收后离婚就生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八条  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三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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