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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和标的物的区别有哪些

2022-08-07 18人已浏览
  • 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团队负责人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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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一、标的和标的物的区别有哪些 1、标的和标的物的区别有: (1)概念不同。标的是指合同当事人之间存在的权利义务关系,标的物是这个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标的是房屋租赁关系,而标的物是所租赁的房屋; (2)必要性不同。一个合同必须有标的,但不一定有标的物。比如提供劳务的合同中,标的是当事人之间的劳务关系。而在劳务合同中,就没有标的物。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一十条 因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二、合同标的的分类有哪些 1、有形财产,指具有社会价值和使用价值并且法律允许流通的有形物等; 2、无形财产,指具有社会价值和使用价值并且法律允许流通的不以实物形态存在的智力成果; 3、劳务,指不以有形财产体现其成果的劳动与服务,如运输合同中的运输行为,委托中的代理、行纪、居间行为等; 4、工作成果,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体现履约行为的有形物或者无形物。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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