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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委员是独特的审判组织形式吗

2022-04-14 597人已浏览
  • 孟金龙律师

    孟金龙律师专职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继承、公司法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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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审判委员是独特的审判组织形式。作为审判工作的集体领导机构,在讨论、决定重大、疑难案件、总结审判经验等相关审判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规定,各级人民法院应当设立审判委员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审判委员会的任务是总结审判经验,讨论重大或困难案件和其他有关审判工作的问题。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由院长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各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由院长主持,本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可以列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
第十一条  人民法院应当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保障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工作依法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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