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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后医保卡里的钱还能用吗?

2024-04-19 5人已浏览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专职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公司法、债权债务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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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您在辞去工作之后,医保卡仍旧能够正常使用,然而遗憾的是却无法享受到相应的医疗费用报销。当您的社保出现中断时,从停缴月份的下个月起,本来按照规定应该享有的医疗保险待遇将会暂停。如果您能在3个月之内将欠缴的款项及时补足,那么我们恭喜您,欠款期间的医疗保险待遇仍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支付。在此我们要提醒您关注我国的《社会保险法》中的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义务在员工入职30天内根据法律及行业标准为其在职员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没有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的公司或企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会审定并确认其必须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的金额。对于自愿选择参与社会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并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形式自由职业者等需要注意的是,他们也应自觉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更为重要的是,国家正在逐步建立全国范围内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制度。个人社会保障号码将与公民身份号码相匹配。”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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