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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借款,但是死亡了,儿子要还吗

2023-05-19 15人已浏览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律所主任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擅长:民事诉讼、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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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父亲的债务儿子是没有义务偿还的。 1、我国的法律也没有父债子偿这种规定。因为父亲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独立个体,其能够自己承担民事责任,别人没有义务替其承担,所以父亲欠的债由其自己偿还,儿子没有偿还的义务。 2、如果父亲去世了,儿子继承了父亲的遗产的,此时儿子则需要以继承的遗产价值为限对父亲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儿子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但是如果儿子放弃继承的,对父亲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继承人继承财产是需要负担继承财产份额范围内的债务的,根据继承方式不同,承担的方式也不同。 继承人偿还债务的原则 1、限定继承的原则。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的债务的清偿只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不负清偿责任; 2、保留特定继承人遗产份额的原则。在清偿被继承人债务时,即使遗产的实际价值不足以清偿债务,也应当为需要特殊照顾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适当的遗产,以满足其基本生活需要; 3、清偿债务优于执行遗赠的原则。在遗赠和清偿债务的顺序上,清偿债务优先于执行遗赠。只有在清偿债务后,还有剩余遗产时,遗赠才能得到执行。如果遗产已不足以清偿债务,则遗赠就不能执行。 合同关系只能发生在特定的合同当事人之间,只有合同当事人一方能够向合同的另一方基于合同提出请求或提起诉讼。 综上所述,父亲欠下的债务儿子是没有义务偿还,但是如果儿子因为孝顺而愿意为父亲偿还债务,那么法律也是允许的。例外情况是,如果父亲去世并留下儿子继承的继承权。然后儿子应该在继承范围内为了继承而解决他父亲的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 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 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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