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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长时间是偷税

2024-06-01 10人已浏览
  • 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团队负责人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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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一、什么是偷税罪 (一)偷税罪的概念 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违反税收法规,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或者其他欺骗、隐瞒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数额达到量化标准的行为。 (二)偷税罪的构成特征 1、犯罪客体 侵犯的是国家税收征管制度。 2、犯罪客观方面 偷税行为,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1)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包括伪造、要造、隐匿、擅自销毁用于记帐的发票等原始凭证的行为; (2)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人; (3)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纳税; (4)进行虚假纳税申报; (5)缴纳税款后,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所缴纳的税款。 3、犯罪主体 犯罪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 4、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主观方面是故意犯罪。 二、偷税漏税罪怎么判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相关知识 1.偷税数额的计算方法 偷税数额,是指在确定的纳税期间,不缴或者少缴各税种税款的总额。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比,是指一个纳税年度中的各税种偷税总额与该纳税年度应纳税总额的比例。不按纳税年度确定纳税期的其他纳税人,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比,按照行为人最后一次偷税行为发生之日前一年中各税种偷税总额与该年纳税总额的比例确定。纳税义务存续期间不足一个纳税年度的,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比,按照各税种偷税总额与实际发生纳税义务期间应当缴纳税款总额的比例确定。偷税行为跨越若干个纳税年度,只要其中一个纳税年度的偷税数额及百分比达到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标准,即构成偷税罪。各纳税年度的偷税数额应当累计计算,偷税百分比应当按照最高的百分比确定。 根据《刑法》第201条的规定,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构成偷税罪。其中,三次偷税行为是否可以无限期地计算?第三次偷税究竟应达到多大数额才予以刑罚处罚?根据《解释》,两年内因偷税受过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且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应当以偷税罪定罪处罚。 根据《刑法》第201条,对于多次犯有偷税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对此,《解释》作了进一步明确: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在五年内多次实施偷税行为,但每次数额都未达到刑法第201条规定的构成犯罪的数额标准,且未受行政处罚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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