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什么叫首违免罚

2020-07-04 891人已浏览
  • 孟金龙律师

    孟金龙律师专职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继承、公司法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481

    在线咨询
专业分析
2015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同时具备六种条件的机动车所有人可申请免除一次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罚款、扣分,交警部门可给予警告处罚。简称“首违免罚”。 需要满足6个条件: 1、2015年1月1日以后,在深圳辖区范围内发生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2、申请者必须是深圳市注册的机动车的所有人。 3、该违法行为未造成交通事故。 4、该违法行为发生之日前24个月内该机动车在本市无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录。 5、该违法行为仅被处以罚款处罚没有被扣车、拘留等,且数额在500元及以下。 6、机动车注册或者变更登记后已满24个月。
法律依据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三十五条,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不按规定安装、悬挂机动车号牌,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或者以其他方式妨碍交通监管的,扣留该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处六千元罚款,并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 已取得临时通行牌证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未按规定在前、后挡风玻璃粘贴临时通行牌证,按照前款规定处罚。 一年内有前两款规定行为两次以上的,从第二次起每次处一万元罚款。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以上内容为法师兄与律师联合制作,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如果还不明白,看再多也不如问一下,让律师告诉你答案,99.3%的用户选择
11,079位律师在线累积服务3,700万人/次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
  •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来处理
  • 刑罚的轻重高低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相适应
相关问题热门关注
法师兄 律师普法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