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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成性合同和实践性合同区别有哪些

2022-04-16 1,222人已浏览
  • 吕少真律师

    吕少真律师专职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刑事辩护、民事诉讼、企业法律顾问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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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诺成性合同与实践性合同的区别如下: 1、两者的成立和生效时间不同。诺成合同自双方同意之日起成立,实践合同只有在当事人达成协议后,成立; 2、对当事人义务的规定不同。 诺成合同中交付的标的物是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违反义务造成违约责任,在实践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者完成其他支付不是当事人的支付义务,而是先合同义务。违反合同不产生违约责任的,可以构成缔约过失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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