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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在前夫家影响前夫结婚吗,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2024-05-09 30人已浏览
  • 赵佳律师

    赵佳律师专职律师

    北京衡宁律师事务所

    擅长:合同纠纷、知识产权、公司法、刑事辩护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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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问题解答:不影响。理由谁的户口在谁的户口本上,谁也不影响谁结婚。你的户口在前夫的户口本上,不影响前夫再婚,只要你们办理了离婚手续。如果你们没有办理离婚手续,只是分居,即使你的户口不在前夫户口本上(不叫前夫,叫丈夫,办理了离婚证才能叫前夫),他也不可能办理结婚登记。既然你称作前夫,肯定是办理了离婚证,办理了离婚证,任何时候都可以再婚。户口本是记录户口信息的,证明身份情况的,户口本上多一个无关人员没有迁移走,不对户口本上人员办理任何事项构成影响。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n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n(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n(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n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n(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n(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n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n(一)本人的有效护照;\n(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n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n(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n(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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