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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量刑标准是指什么

2022-04-28 125人已浏览
  • 杨文斌律师

    杨文斌律师专职律师

    广东安山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劳动纠纷、损害赔偿、交通事故、债权债务、企业法律顾问、婚姻家庭、继承、公司法、医疗纠纷、民事诉讼、仲裁、司法鉴定、文书撰写、执行、保险服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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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职务侵占量刑标准如下: 1、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产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关于职务侵占罪的量刑标准为数额较大,为6万元以上,数额巨大,为100万元以上。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本罪中的单位在所有制属性上在所不问,既包括国有单位、集体单位,也包括私营单位。而这里的单位资质,需要细致探讨。 本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且非国家工作人员,为特殊主体;而后者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明知是单位的财物而决意采取侵吞、窃取、欺诈等手段非法占为己有;而后罪的主观内容则明知是他人的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埋藏物而决意占为己有,拒不交还。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将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即化公为私。但行为人必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的是侵吞、窃取、骗取等手段,但财物是否先已为其持有则不影响本罪成立;而后者则必先正当、善意、合法地持有了他人的财物,再利用各种手段占为己有且拒不交还,行为不必要求利用职务之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一百八十三条  职务侵占罪是指,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归自己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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