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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推行金融纠纷调解机制存在的问题

2021-11-16 618人已浏览
  • 吴莉律师

    吴莉律师专职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擅长:公司法、婚姻家庭、合同纠纷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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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当前推行金融纠纷调解机制存在的问题有民刑交叉问题突出、送达难、借款人和担保人互为兼具等。金融纠纷调解机制一般是调解机构先指定调解员,与纠纷双方电话联系确认调解意向,然后由调解机构组织调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 本章所指的其他金融机构,包括信托投资公司、农村信用合作社、城市信用合作社,以及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组织。 本条例有关专业银行的规定,除国家另有规定或者本章有特别规定者外,适用于其他金融机构。 第二十三条 设立其他金融机构,除应当具备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条件外,应当具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最低限额的资本金,并具有组织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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