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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拉走的东西如何要回来?

2020-09-03 683人已浏览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专职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公司法、债权债务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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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城管拉走的东西,可以通过接受相关处罚后要回来。正常手续是执法人员给当事人开一张暂扣证,并口头通知何时可以去接受处罚,处罚分两种: 1、写书面保证; 2、罚款。暂扣当事人物品时,必须要通知当事人。当事人在执行相应罚款时,应该问清楚执法的路段所属的大队,再去缴纳相应的罚款,之后就可以申请取回自己的东西了。
法律依据
《城市管理执法办法》第二十九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对查封、扣押的物品,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截留、损毁或者擅自处置。查封、扣押的物品属非法物品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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