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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合同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2021-01-03 95人已浏览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合伙人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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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1、当事人身份证明。如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护照、(港澳台侨胞)回乡证等,港澳办、台办或侨办出具的身份证明。 2、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3、房地产权证(或国有土地使用证,期房)。 4、内(外)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期房)。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期房)。 6、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现房)。 7、内(外)销商品预(出)售合同(商品房首次交易)或房屋买卖合同(二手房交易)。 8、国家机关、团体、国有企业应提供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购房的书面证明,事业单位需提供上级主管部门同意购房的书面证明,集体企业应提供职工代表大会同意购房的决议,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应提供董事会同意购房的决议。 9、付款赁证(如已付款)。 10、前手购房合同、契税凭证(二手房)。 11、其他应提供的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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