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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贷九个月没还了,收到法院传票如何办

2024-07-17 5人已浏览
  • 丰培铭律师

    丰培铭律师专职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刑事辩护、继承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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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1、收到法院的传票,则表示对方已经将你起诉,你把房款结清后对方撤销了起诉,则不用管律师诉讼费;如果对方没有撤销起诉,在庭上有支付律师诉讼费的主张,依据之前签定的借款合同,要求支付律师诉讼费也是合情合理合法的,支付是否成立需要以法院的判决为准。 2、如果家庭变故或遇到困难,房贷难以廷续下去,最好的办法就是尽快将房产卖掉,一部份房款作为还贷,剩余部份留着自用,这样不仅不用支付银行的罚息、起诉费用等额外的损失,更不会影响自己的信用记录,不会影响以后的贷款申请。 3、诉讼费是指当事人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应当缴纳的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1)案件受理费。 (2)申请费。 (3)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扩展资料: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1、第七条案件受理费包括:(1)第一审案件受理费。(2)第二审案件受理费。(3)再审案件中,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的案件受理费。2、第八条下列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1)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2)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3)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 (4)行政赔偿案件。3、第九条根据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不交纳案件受理费。但是,下列情形除外:(1)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2)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未提出上诉,第一审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又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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