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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2年宪法是什么会议制定的

2023-06-19 11人已浏览
  • 吴莉律师

    吴莉律师专职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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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1982年宪法是由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制定的。 一、宪法的作用如下: 1、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其他一切法律制定的前提和依据; 2、推动了国家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 3、有利于对公民的合法私有财产进行保护; 4、有利于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不断促进非公有制的经济发展; 二、宪法对一个国家有以下重要意义: 1、巩固和维护国家权力,规范国家权力有效运行; 2、为法制的统一奠定基础,为法制的完善奠定基础; 3、确立和维护国家政治制度,改革国家政治体制; 4、保护自己的经济基础,促进经济的发展。 三、我国1982年宪法共进行了几次修改? 我国1982年宪法共进行了5次修改。1988年4月1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1993年3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 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经投票表决通过了宪法修正案。 综上所述,1982年宪法是在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1982年12月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公布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于1954年9月20日、1975年1月17日、1978年3月5日和1982年12月4日通过四个宪法,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并历经了五次修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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