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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号码接了有危险么

2021-11-26 55人已浏览
  • 覃永雄律师

    覃永雄律师专职律师

    广东深桂律师事务所

    擅长:公司法、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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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私人号码正常情况下接了是不会有危险的。私人号码有以下几种原因: 1、号码是境外或者国外打来的,国内的运营商无法提供来电的号码显示。当然有时候也是会正常显示号码的,另有时候显示的是代码; 2、对方使用的是网络电话。网络电话打过来的电话一般是一串随机的数字。有时候也会显示是私人号码或者号码不详,不能回拨过去,即使回拨也会显示是空号的,不过网络电话打电话很便宜的; 3、就是对方开通隐藏号码的业务。 此类电话多为广告推销、自动语音电话,也常被不法分子利用,用于电信诈骗和骚扰。手机用户要养成良好的手机使用习惯,有效保护好个人的隐私信息。
法律依据
《电信管理条例》
第三条  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全国电信业实施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在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的领导下,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电信业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十六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利用电信网络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一)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第五十七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危害电信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的行为: (一)对电信网的功能或者存储、处理、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或者修改; (二)利用电信网从事窃取或者破坏他人信息、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三)故意制作、复制、传播计算机病毒或者以其他方式攻击他人电信网络等电信设施; (四)危害电信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的其他行为。
第五十八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扰乱电信市场秩序的行为: (一)采取租用电信国际专线、私设转接设备或者其他方法,擅自经营国际或者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电信业务; (二)盗接他人电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使用明知是盗接、复制的电信设施或者码号; (三)伪造、变造电话卡及其他各种电信服务有价凭证; (四)以虚假、冒用的身份证件办理入网手续并使用移动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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