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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提取方法是什么

2022-04-16 2,076人已浏览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律所主任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擅长:民事诉讼、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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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方法: 1、购房可以提取。提供相关材料后,可提取预售房产和办理房产证的。预售需要提供购房合同、发票等材料。有房产证的,申请房产证、契税完税证等材料; 2、建造、翻建自住房可提取。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一年内,提供工程预算、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建设许可证等材料; 3、可提取安装电梯和拆迁安置房。安装电梯的,应当提供相关施工申请材料、电梯共有人分摊费用协议等材料;拆迁安置房的,可以提供拆迁补偿协议、超出置换面积的购房发票等材料,申请提取公积金; 4、自住房大修可提取。提供房产证、危房鉴定书、建设工程规划证等一系列材料,申请通过后可提取; 5、还可以提取租房人员和普通住房物业费。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证、身份证、结婚证等材料,申请通过后可提取公积金。提供房产证、当年物业费发票等材料,普通自住房物业费也可用于提取一定数额的公积金。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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