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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38天了还没有放人咋回事啊

2020-02-21 468人已浏览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合伙人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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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在我国刑事拘留期限是十四天到三十七天,如果超过三十七还没有放人的,可能是延长了羁押期限。在我国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员,如果认为有逮捕需要的话,会在拘留的三个工作日内像人民检察院申请逮捕令的,检察院收到申请后会在相应的七个工作日内给予批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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