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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手机短信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条件是什么

2024-06-28 2人已浏览
  • 赵佳律师

    赵佳律师专职律师

    北京衡宁律师事务所

    擅长:合同纠纷、知识产权、公司法、刑事辩护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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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在当事人通过短信承认的情况下,可以按照认诺的条件对诉讼时效中断进行认定,其诉讼时效应当自中断之时起重新计算。基于义务人认诺所承担的义务,使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重新得以明确,诉讼时效自此中断,并即时重新起算。认诺的方式有多种多样,包括部分清偿、请求延期给付、支付利息、提供履行担保等。借款到期后,当事人多次向郑某发送手机短信,内容提及款项到期并要求对方给予答复,结合原被告借款前互不认识,双方除了本案借款也没有其他往来,法院认定当事人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向债务人发送了催讨借款的短信,这些催讨短信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果,故认定原告起诉并未超过诉讼时效期间。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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