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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快到期了如何办?结合案例简要分析

2024-05-25 9人已浏览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合伙人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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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借条如果期限到了以后,你还有二年的诉讼时效,在这两年里,你可以随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返还他欠你的钱。你如果去起诉的话是应该是在他的户籍所在地即身份证上所记载的住址所在地的法院为一审法院。 至于他本人不在本市,但能否联系得上?如果联系不上,按下落不明处理。法院也无法帮你找人,但这对并不妨碍你的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169、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的案件,不得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88、公告送达,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公告;对公告送达方式有特殊要求的,应按要求的方式进行公告。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 文书公告送达后,法院即可以开庭审理并缺席判决。你如胜诉,对方不履行,你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你的朋友是否结婚了?与其妻子有无共同财产?或者你能否查清楚,是否有别人欠他的钱或他在别的地方有没有财产?如果有这些财产的话,你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299、被执行人为公民或者其他组织,在有其他已经取得执行依据债权人申请参与分配的执行中,被执行人的财产参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的顺序清偿,不足清偿同一顺序的,按照比例分配。清偿后的剩余债务,被执行人应当继续清偿。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300、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通知该第三人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该第三人对债务没有异议但又在通知指定的期限内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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