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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公证遗嘱子女是否具有知情权

2021-04-07 278人已浏览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合伙人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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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公证遗嘱子女没有知情权公证处遗嘱公证时,任何子女都不得在场。同时公证完毕的,遗嘱存在公证处,任何人都保密。只有遗嘱人死亡后才能公布。如果遗嘱人自己把遗嘱的内容私下泄露给某个子女,公证处不负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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