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加工加工后的所有权归属

2021-04-04 1,024人已浏览
  • 丰培铭律师

    丰培铭律师专职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刑事辩护、继承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76

    在线咨询
专业分析
1、未经他人同意而对其所有物进行加工的,应恢复原状,如造成财产所有人损失的,加工人应负赔偿责任。 2、当事人就加工物的所有权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如无约定,加工物的所有权原则上应归原物的所有人,但其应就加工劳动给予加工人适当补偿,而如因加工增加的价值大于材料的价值时,加工物可归加工人所有,但其应给原物的所有人以相当补偿。 3、有附属物的财产,附属物随该财产所有权转移而转移,但当事人另有约定又不违法的,按约定处理。 (1)当添附行为为善意行为(即添附人在不知了悄可能知原物属他人所有之时所实施的添附行为)时,无论哪一方取得添附物的所有权,受损失一方均只能依不当得利之规定,在受益人所受利益之范围内请求补偿; (2)当添附行为为恶意行为(即添附人在明知原物属他人所有之时所实施的添附行为)时,如添附人取得添附物的所有权,受损失一方可按侵权责任的规定请求赔偿全部损失,如是对方取得添附物的所有权,添附人则只能按不当得利的规定请求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二十二条因加工、附合、混合而产生的物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规定;法律没有规定的,按照充分发挥物的效用以及保护无过错当事人的原则确定。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或者确定物的归属造成另一方当事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或者补偿。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以上内容为法师兄与律师联合制作,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如果还不明白,看再多也不如问一下,让律师告诉你答案,99.3%的用户选择
11,079位律师在线累积服务3,700万人/次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
  •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来处理
  • 刑罚的轻重高低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相适应
相关问题热门关注
法师兄 律师普法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