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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烟叶的第七条要求

2020-08-01 243人已浏览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专职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公司法、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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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一、七条要求 1、严格按合同收购,制止超计划收购。合同内烟叶要全部收购,无合同、超合同的烟叶一律不准收购。 2、完善服务措施,提高服务质量。要全面推行收购预检制,完善预检方案,技术员分片入户,帮助烟农分级。继续推行约时定点、分期分批的交售方式。有条件的产区要组织运输工具,帮助烟农售烟。增强对烟农的服务意识。完善服务措施,改进服务质量,提高烟农满意度。 3、严格执行价格政策,及时兑现烟农货款。按国家烟叶收购价格和调拨价格收购、调拨烟叶,坚决制止价外补贴和加价收购。要当场兑现烟农烟叶款,严禁“打白条”。 4、坚持烟叶国家标准,确保等级质量。要强化对验级员的培训、教育和管理;对样收购,不准提级、压级收购。全面推行封闭收购、密码验级制度。严格执行烟叶购销合同,提高烟叶工商交接等级质量。 5、强化专卖管理。严格执行烟叶专卖管理规定,严禁跨区收购,严厉打击内外勾结,坚决杜绝体外循环。 6、加强监督检查。成立烟叶收购工作督查组和质量检查组,检查国家各项收购政策的落实,协调毗邻边界收购秩序,检查收购和工商交接等级质量。烟叶收购工作要接受社会监督。 7、健全领导责任制。各单位主要领导是烟叶收购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把收购工作作为当前主要任务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要建立收购工作预警机制,及时处理突发事件,杜绝恶性事件。 二、五条纪律 1、严禁不按合同收购,违者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者给予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对负有领导责任者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 2、严禁跨区收购,违者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者给予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对负有领导责任者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 3、严禁加价收购,违者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对负有领导责任者给予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 4、严禁内外勾结,体外循环,非法从系统外收购烟叶,违者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者给.予撤职、留用察看、开除处分;对负有领导责任者给予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处分。 5、严禁降低标准收购烟叶,凡执行国家烟叶标准不到位、收购等级合格率和工商交接等级合格率严重偏低的,全行业通报批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直接责任者和负有领导责任者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
法律依据
《烟草专卖局关于烟叶收购工作的七条要求和五条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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