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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死亡算一般还是较大事故

2022-08-17 17人已浏览
  • 吴莉律师

    吴莉律师专职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擅长:公司法、婚姻家庭、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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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一、3人死亡算一般还是较大事故 1、3人死亡算较大事故。交通事故根据驾驶机动车违章情况划分事故责任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为,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1)主要责任,因驾驶人违章发生交通事故重大交通事故使人死亡或者受伤的应负全部责任,驾驶证吊销二年; (2)同等责任是驾驶人双方都出现违章发生交通事故的双方应属于同等责任,驾驶证扣12分或者不扣分; (3)次要责任人是对方违章发生交通事故是对方受伤或死亡的应负次要责任,驾驶证扣12分。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二 【妨害安全驾驶罪】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前款规定的驾驶人员在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离职守,与他人互殴或者殴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择一重处】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交通事故如何界定 1、主体要件,即引起道路交通事故的行为主体,参与交通活动的人; 2、行为要件,即行为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引起事故发生; 3、主观要件,作为主体的人具有过错,或者属于行为人不能预见的意外事故; 4、后果要件。即事故导致了人员伤亡、车辆、物品损坏等后果; 5、特殊要件。所谓特殊要件是根据道路交通事故的性质分为车辆要件和道路要件。交通事故中必须有一方是车辆,并且车辆必须在道路上行驶。车辆包括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机动车是指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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