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行贿罪的辩护词

2024-06-05 18人已浏览
  • 赵佳律师

    赵佳律师专职律师

    北京衡宁律师事务所

    擅长:合同纠纷、知识产权、公司法、刑事辩护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2

    在线咨询
专业分析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汇君事务所依法接受本案被告人张××的妹妹张××的委托,并经被告人张××同意,特指派我们担任其涉嫌行贿罪一案的一审辩护人。经过庭前阅卷、依法会见被告人和参加今天的庭审。辩护人对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张××的行为构成行贿罪的定性没有异议,但对起诉书所指控的部分事实的定性持有异议。现根据事实和法律,发表如下辩护意见,供合议庭参考: 一、就本案的事实而言 (一)辩护人对起诉书指控的第一起犯罪事实的定性持有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行贿罪在客观方面的给予行为分为主动给予和被动给予。被动给予,就是说在国家工作人员主动要求、索取财物的情况下,被动的交付财物。如果是因为被国家工作人员勒索而被迫交付财物,必须是本人实际获得了不正当利益的,才构成行贿罪,否则不构成行贿罪。 就本案而言,被告人张××是在朱××的安排下给予于××2万元的。这一点得到了起诉书的认可,在张××和于××供述中也得到了证实。 被告人张××在其第二次讯问笔录中有这样的供述“当时朱××给我有个示意的意思,他说话的意思就是于××来了你怎么没点表示吗?我一听他这么一说我就明白他的意思,就是想就我送给于××点钱的意思。”在其他涉及到于××的讯问笔录中张××都做了类似的供述。 证人于××在其第二次讯问笔录中有这样的供述“随后朱××就点了张××,说是我同学来了,你不意思意思。之后我就看张××从他的包里拿出银行封条扎好的两扎钱,张××就把这两扎钱递给我了。”“问:张××为什么送给你钱?答:这两次都是朱××让他给我钱的。”于××在其他涉及到张××向其送钱的讯问笔录中都做了类似的供述。 我们从法院复印的全套卷宗材料来看,并没有相关证据证明被告人张××在朱××的安排下被动给予于××2万元,实际获得了不正当利益。所以,辩护人认为张××在朱××的安排下被动给予于××2万元认定为行贿证据不充分,应当不予认定。 (二)辩护人对起诉书指控的第二起犯罪事实的定性持有异议。 起诉书指控的第二起犯罪事实被告人张××也是在朱××的安排下被动给予于××8万元。这一点得到了起诉书的认可,在张××和于××供述中也得到了证实。 被告人张××在其第一次讯问笔录中有这样的供述“2002年8、9月份的一天,在这之前朱××给我打电话说,于××买房子,你想法给他弄点,我当时也答应了。”在其随后的讯问笔录中也做了类似的供述。 证人于××在其第二次讯问笔录中有这样的供述“问:张××这一次为什么要给你这些钱?答:还是以工程款的名义给我的,是朱××安排好的。”于××在其他涉及到张××向其送钱的讯问笔录中都做了类似的供述。 从卷宗证据来看并没有证据证明张××在被动索贿的情况下实际获得了不正当利益。所以,辩护人认为张××在朱××的安排下被动给予于××8万元认定为行贿证据不充分,应当不予认定。 (三)辩护人对起诉书指控的第五起犯罪事实的定性持有异议。 在本案中,张××存在双重身份。一是自然人个人;二是**公司的经理。张××安排财务以工程款的名义向朱××支付20万元现金,是以个人身份还是以负责人的身份。直接决定了本案涉嫌的罪名是行贿罪,还是单位行贿罪。同时适用的、承担责任的主体、承担责任的大小也会发生变化。结合本案,张××是以支付工程款的名义安排单位会计从单位账上支付给朱××20万元。如果这种行为构成行贿,也应该定单位行贿,而不是单位行贿。 二、就本案的量刑而言 (一)被告人张××系自愿认罪,可以从轻处罚 本案中,被告人张××悔罪表现良好,其在2010年4月14日被执行拘留的当日,就主动书写了自己的全部犯罪事实。此后在接受侦查机关的讯问时,也如实供述其全部犯罪事实,其七次讯问笔录都做了有罪供述,前后完全一致。从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到今天的庭审,被告人张××对其罪行供认不讳,从未出现过拒不认罪、翻供等情形。根据最高人院制定了《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第三条第七款关于当庭自愿认罪这一量刑情节规定的精神以及我国一贯的“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刑事政策,恳请法院在量刑时予以从轻处罚。 (二)被告人系初犯,此前没有前科劣迹,建议从轻处罚 被告人张××系初犯,之前无任何刑事犯罪或行政处罚记录,被告人张××在犯罪前表现一贯良好,是一名勤勤恳恳、任劳任怨的人。这次是一失足成千古恨。在我们多次依法会见被告人张××的过程中,被告人张××对自己的行为是后悔不已,希望审判机关能够从轻处罚,给予其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从其具体的犯罪情节可知,其主观恶性较小。
法律依据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以上内容为法师兄与律师联合制作,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如果还不明白,看再多也不如问一下,让律师告诉你答案,99.3%的用户选择
11,079位律师在线累积服务3,700万人/次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
  •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来处理
  • 刑罚的轻重高低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相适应
相关问题热门关注
法师兄 律师普法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