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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中发现新的刑事该如何

2024-04-29 16人已浏览
  • 孟金龙律师

    孟金龙律师专职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继承、公司法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4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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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依据相关法律规范,在刑事诉讼程序结束之后,可以同步启动附带民事诉讼以赔偿被告人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无需先行处理民事诉讼。此种诉讼形式被称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旨在在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基础上,对其犯罪行为引发的经济损失提供司法救济方案。若涉及国有或集体财产受损,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时亦可提起相应的附带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n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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