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所以想问一下大家破产重整财产分配方案?

2024-06-29 5人已浏览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专职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公司法、债权债务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134

    在线咨询
专业分析
破产财产分配涉及变价处理,优先清偿,分配顺序等,因为牵涉的财产的利益方众多,所以有关于破产财产申请方案的具体事项法律也做出了明确规定对于可供破产分配的财产,要说明其种类、总值,已变现的财产和未变现的财产;对于债权清偿顺序,要说明各顺序的种类与数额,包括破产人所欠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用和所欠税款等的数额和计算依据;对于破产分配方法,要说明分配的方式和时间;有将来能够追回的财产的,应就追加分配加以说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  管理人应当及时拟订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n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应当载明下列事项:\n(一)参加破产财产分配的债权人名称或者姓名、住所;\n(二)参加破产财产分配的债权额;\n(三)可供分配的破产财产数额;\n(四)破产财产分配的顺序、比例及数额;\n(五)实施破产财产分配的方法。\n债权人会议通过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后,由管理人将该方案提请人民法院裁定认可。
第一百一十六条  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人民法院裁定认可后,由管理人执行。\n管理人按照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实施多次分配的,应当公告本次分配的财产额和债权额。管理人实施最后分配的,应当在公告中指明,并载明本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事项。
第一百一十七条  对于附生效条件或者解除条件的债权,管理人应当将其分配额提存。\n管理人依照前款规定提存的分配额,在最后分配公告日,生效条件未成就或者解除条件成就的,应当分配给其他债权人;在最后分配公告日,生效条件成就或者解除条件未成就的,应当交付给债权人。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以上内容为法师兄与律师联合制作,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如果还不明白,看再多也不如问一下,让律师告诉你答案,99.3%的用户选择
11,079位律师在线累积服务3,700万人/次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
  •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来处理
  • 刑罚的轻重高低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相适应
相关问题热门关注
法师兄 律师普法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