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付了钱没见面算嫖娼吗

2024-05-08 25人已浏览
  • 孟金龙律师

    孟金龙律师专职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继承、公司法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482

    在线咨询
专业分析
首先,需要明确指出的是,与网络好友发生性关系并不等同于嫖娼,这两者之间存在着显著的区别。当两个人通过网络平台进行交流并约定好时间和地点进行约会时,如果双方都同意并自愿发生了性关系,而且过程中没有涉及任何形式的金钱交易,那么这种情况就不能被视为嫖娼。因为嫖娼本质上来说,是指通过货币、物质等作为媒介,与他人达成不道德或违法性的性行为协议的行为。换句话说,嫖娼就是一种非法的性交易行为,其基础是建立在金钱利益之上的性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n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九十七条  公安机关应当向被处罚人宣告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被处罚人;无法当场向被处罚人宣告的,应当在二日内送达被处罚人。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n有被侵害人的,公安机关应当将决定书副本抄送被侵害人。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以上内容为法师兄与律师联合制作,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如果还不明白,看再多也不如问一下,让律师告诉你答案,99.3%的用户选择
11,079位律师在线累积服务3,700万人/次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
  •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来处理
  • 刑罚的轻重高低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相适应
相关问题热门关注
法师兄 律师普法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