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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互换土地能要回吗

2023-06-07 11人已浏览
  • 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团队负责人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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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口头互换土地能要回。 土地纠纷的处理方法如下: 1、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争议先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2、土地争议双方协商不成的,由当地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进行调解,签订权属地界协议书; 3、协商、调解不成的,按照相关规定全民所有制单位之间、集体所有制单位之间、全民所有制单位和集体所有制单位之间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争议,由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做出处理决定; 4、发生严重的侵犯行为,引起重大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事故,触犯法律的可直接由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处理; 5、跨越县、市、省级行政管辖区的土地权属争议,各由其上一级人民政府处理; 6、地方单位或个人与驻军发生的土地权属纠纷,由县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如当事人双方的土地跨县、市、省的进行处理; 7、当事人对有关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根据规定,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起诉需要的材料如下: 1、起诉书; 2、证据材料; 3、原告身份证以及证明被告的资料; 4、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5、如委托律师诉讼的,则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和律师证复印件。 综上所述,土地发生纠纷的可以向法院申请起诉,提交相应的材料,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做出合理的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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