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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补贴6000元怎么领取

2021-12-28 56人已浏览
  • 罗仰侠律师

    罗仰侠律师专职律师

    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

    擅长:公司法、企业法律顾问、继承、金融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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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疫情补贴6000元可以审批通过后,资金将直接拨付到申请人银行账户。 发放办法如下: 1、核定方法,参照失业保险领金人员失业保险待遇核定办法,核定失业保险补助金可领取月数,核销个人全部缴费记录。疫情结束后,失业补助金领取人员剩余的未领取待遇月数记录与失业保险金未领取待遇记录具有同等效力,可办理异地转移; 2、领取金额,失业补助金按核定的可领取月数对应疫情防控期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95%发放; 3、停发办法,领取期限内,停止领取失业补助金情形、办法同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情形、办法一致。 疫情期间补贴政策主要针对的是对于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实施综合保障。
法律依据
《国家医疗保障局、财政部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保障的通知》
第二条  切实保障疑似患者医疗费用。在按要求做好确诊患者医疗费用保障的基础上,疫情流行期间,对于卫生健康部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确定的疑似患者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就医地制定财政补助政策并安排资金,实施综合保障,中央财政视情给予适当补助。
第三条  确保确诊或疑似异地就医患者先行救治。异地就医医保支付的费用由就医地医保部门先行垫付,要做好异地就医参保患者信息记录和医疗费用记账,疫情结束后全国统一组织清算。异地就医确诊患者医疗费用个人负担部分,由就医地按照《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经费有关保障政策的通知》(财社〔2020〕2号)有关规定执行。对异地就医疑似患者医疗费用,按本通知第二条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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