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诉讼时效的本质影响是什么

2022-04-12 216人已浏览
  • 张钊律师

    张钊律师专职律师

    四川豪鹏律师事务所

    擅长: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628

    拨打电话
专业分析
诉讼时效对债权实现的本质影响是: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变成自然债权,国家不再强迫债务人履行。相应地,债务人获得了时效利益。但债务人自愿履行的,债权人仍有领权,债务人不得以超过诉讼期限为由要求债权人返还。 诉讼时效与抵销权的价值冲突是:诉讼时效的主要价值目标是效率,实现效率价值的机制是以有条件牺牲权利人的实体权利为代价的。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债权人丧失胜诉权,债权陷入听债务人由命的自然状态。抵销制度作为一种省略清偿方式的基本原始价值也在于效率。发起抵销的债权人不仅可以通过抵销免除自己的清偿义务,避免债权安全困境,还可以避免与其他债权人的债权竞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以上内容为法师兄与律师联合制作,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如果还不明白,看再多也不如问一下,让律师告诉你答案,99.3%的用户选择
11,079位律师在线累积服务3,700万人/次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
  •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来处理
  • 刑罚的轻重高低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相适应
相关问题热门关注
法师兄 律师普法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