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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表哥最近有些事情想要了解域名会商标侵权吗?

2024-07-10 9人已浏览
  • 吴莉律师

    吴莉律师专职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擅长:公司法、婚姻家庭、合同纠纷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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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被告的行为被证明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具有恶意: (一)为商业目的将他人驰名商标注册为域名的 (二)为商业目的注册、使用与原告的注册商标、域名等相同或近似的域名,故意造成与原告提供的产品、服务或者原告网站的混淆,误导网络用户访问其网站或其他在线站点的 (三)曾要约高价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该域名获取不正当利益的 (四)注册域名后自己并不使用也未准备使用,而有意阻止权利人注册该域名的 (五)具有其他恶意情形的。被告举证证明在纠纷发生前其所持有的域名已经获得一定的知名度,且能与原告的注册商标、域名等相区别,或者具有其他情形足以证明其不具有恶意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认定被告具有恶意。所以你的这一行为将会违反第四条第 (二)的规定,构成侵权或不正当竟争。他人的东西就是他人的,我们不要轻易去触碰,不然必定引起别人的不满,如果情节严重是需要负刑事责任的,我们每个人都有维护自己权益的权利,如果他人侵犯到自己的权益,我们可以通过法律来维护自己。
法律依据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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