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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卡丢了怎么办

2021-12-11 17人已浏览
  • 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团队负责人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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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公积金卡丢了要挂失后补办。 补办的流程如下: 1、拿着身份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卡号信息和公积金账号; 2、申请办理公积金卡丢失的挂失手续; 3、由现在的公司开公积金卡补办证明; 4、将材料送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即可。 公积金贷款的方法具体如下: 1、提出贷款申请,贷款人先向承办银行提出申请; 2、初步审核,银行审核资料,若是通过了,银行会开具《担保申请审核通知单》; 3、担保审核,借款人提供该类的资料,审核通过了才可进行下一步; 4、转移材料、签订合同,担保中心将审核资料送回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中心与借款人签订合同; 5、借款人等待贷款发放。 使用公积金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具体如下: 1、对于购买自住房的职工需具备购房时签订的合同或协议; 2、对于购买自住房的职工需具备土地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文件证明; 3、对于翻建或大修的自住房,需具备规划行政等部门批准的文件证明; 4、对于退休的职工,需具备退休证明; 5、对于丧失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需具备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证明、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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