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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算清缴后补缴的所得税怎样做会计分录?

2024-06-21 10人已浏览
  • 丰培铭律师

    丰培铭律师专职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刑事辩护、继承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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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1、汇算清缴后补缴的所得税的会计分录是: (1)补计提:借:未分配利润-补缴企业所得税贷: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 (2)支付时:借: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贷:银行存款 2、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申报: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1)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2)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无论盈利或亏损,都应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3)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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