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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法定代表人:地址:电话:
乙方:法定代表人:地址:电话: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将活动委托乙方进行策划、执行事宜,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第一条:委托事项甲方委托乙方对活动进行策划、物料采购安装、活动执行等事宜(详见本合同附件),具体委托事项为:
1、方案策划乙方应对本次活动进行策划,并向甲方提交策划方案,同时提交相关物料及活动清单。
2、物料采购乙方提供的策划方案及物料清单经甲方书面认可后,乙方负责相关物料及设施的采购。
3、活动执行物料及相关设施采购完毕后,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进行现场摆放、安装、布置,并按合同约定进行相关活动安排等,最终完成本次任务。
4、其他为实现合同目的的事项。
第二条:委托事项要求1、乙方策划方案应符合甲方要求,并经甲方书面确认。2、乙方采购的物料、表演清单应经过甲方书面确认。甲方提出建议的,乙方应根据甲方意见进行更改。3、乙方依据清单进行采购的物料应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无污染的安全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甲方要求和合同目的,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乙方采购的物料进场安装、使用。4、时间要求:
(1)乙方应在年月日前向甲方提交策划方案,同时提交相关物料及活动清单。(2乙方应在年月日前完成全部受托事项,并经甲方书面确认合格。
第三条: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1、本合同总价款共计人民币(大写)元整(¥),具体详见本合同附件《活动报价明细表》。该价款为包干价,包括了乙方完成全部委托事项所需的策划费、物料采购费用、运输费、安装费、表演人员费用、人工费、安装费、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除非甲方对合同附件清单中项目做出调整而导致合同总价款相应增加或减少外,该合同价款不因其他因素而调整。2、付款方式本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即人民币(大写)(¥)元作为预付款,甲方支付预付款后,乙方开始履行受托事项;活动结束且经甲方确认合格后个工作日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的款项。
3、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等额有效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4、乙方指定收款账号如下:开户名称:账号:开户银行:
第四条:双方的
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根据本合同所约定的内容及标准,在不影响乙方工作的前提下检查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如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指定时间内做出补充或修正。2、甲方必须依据本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服务款项。3、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如需变更项目计划,应提前7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由于变更所产生的费用及损失由甲方承担,并同意乙方将执行周期予以合理顺延。(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必须按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及标准向甲方提供相关服务,对于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物料、演出、表演等,甲方有权扣减该部分费用。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其规定提供相关资质证明、产品说明及政府主管部门的审批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甲方拒不提供的,乙方有权拒绝为其执行相关工作,且不承担因前述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及由此造成的任何经济损失。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时足额支付项目费用。4、乙方应负责本次活动安全、顺利完成,负责保障自身工作人员、表演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对因乙方(含乙方表演人员)原因造成的任何人身、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负责。第五条: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
合同约定时间完成各阶段受托事项,否则,一旦延迟,甲方有权立即单方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后,乙方将向甲方退回全部已收款项,并承担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但甲方书面同意延迟或因甲方原因导致延迟的,乙方不
承担违约责任。2、如甲方未能在本合同约定时间内支付尾款,每延迟一天,甲方须向乙方承担迟延支付费用万分之五作为违约金,并将执行周期予以相应顺延。3、上述违约责任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直接经济损失的,应补足直接经济损失。第六条:知识产权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而产生的广告作品著作权甲方所有,即由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制作的广告作品著作权(包括且不限于背景板、幕布等)归甲方所有。第七条:保密1、双方为执行本协议提供给对方的任何技术产品或资料,除非提供方明确说明其为公知技术的外,均构成提供方的商业秘密;2、双方同意不得使第三人接触或向第三人揭露上述商业秘密,也不得为本协议之外的任何其它目的利用该商业秘密。双方承诺,本保密义务延及其员工,任何一方员工违法本保密义务的,该方同样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第八条:免责声明出现下列情况导致本
合同不能履行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1、由于不可抗力(包括瘟疫、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罢工、政府禁令以及双方均不可预见、不能控制的事情或情况)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的。2、甲方不正当使用项目产品导致自身及他方损失的。第九条:争议解决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到
合同签订地法院提起诉讼。第十条:其他1、双方任何通知、文件应以书面形式,并向本合同首页载明地址通过专人或邮递送达,于对方签收或寄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无论对方签收与否)即视为送达。通过传真送达的,传送成功的,即视为送达。2、本合同以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为合同生效日。3、本合同壹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执行过程中,所有附件和补充协议等一经甲乙双方签字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5、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第十一条:合同附件合同附件:《活动报价明细表》,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正文完)甲方(签字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乙方(签字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合同签订地:深圳市罗湖区篇三:策划公司合同范本马鞍山雨山湖
项目合作协议书委托方(甲方):马鞍山永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受托方(乙方):上海富阳物业咨询有限公司马鞍山永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非常看重“上海富阳物业咨询有限公司”的品牌及信誉,本着诚信务实,互惠互利的态度,我司开发建设的“马鞍山雨山湖二期”项目(以下称该项目)与贵司合作,承担项目独家全程营销策划、代理销售事宜,项目相关商务合作条件如下:第一条项目概况乙方对甲方位于马鞍山雨山湖物业(以下简称“该项目”)进行全程营销策划与独家代理销售与独家代理招商。暂计总建面积约为60000平方米。(具体数据按照确定的规划方案执行,并制定附件一作为双方确认依据)第二条合作原则、组织与相关制度1、声明、承诺与保证:甲方声明:其为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限公司,依法有权从事本合同项下房地产项目的开发与经营;甲方承诺,将严格遵循诚实信用的民事活动原则,全面履行其在本合同中的应尽义务;甲方保证,当其发生违约行为时,将依照合同规定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声明:其为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限公司,依法有权从事本合同项下房地产项目的全程营销策划及独家代理销售与招商服务;乙方承诺,将严格遵循诚实信用的民事活动原则,全面履行其在本合同中的应尽义务;乙方保证,当其发生违约行为时,将依照合同规定承担违约责任。2、平等、诚实、信用、合法原则甲、乙双方据此原则签订本合同,并将在合作中严格遵守。乙方提供独家全程营销策划及独家代理销售服务乙方将发挥其自身公司多个专业部门的整合优势,就本项目的市场推广定位、产品规划设计、环境设计、建筑方案筛选等各方面提供顾问参考服务,对于本项目的品牌宣传、形象设计、市场推广、公关活动、广告策划、营销策划、销售策划、销售执行、招商执行等各个环节提供策划及独家代理销售与招商服务,并提供各项服务的整合应用。3、项目小组,双方确定项目小组并确定项目负责人各1名,该负责人负责协调各自项目小组日常工作,处理本合同履行的各项具体事宜,并对合同履行期间日常往来文件、方案、资料、稿件等进行签字确认。4、执行制度(1)例会制度:a.项目前期策划阶段:根据项目及开发商需要,经双方协商确定会议时间;b.项目营销阶段:双方沟通采取例会制度,例会的召开定为每月一次,具体地点时间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双方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其他项目组成员根据需要参加。如遇特殊情况(如甲方参展、大型活动期间),可随时调整会议时间,乙方全力配合;
(2)阶段工作计划:乙方应根据双方确定的阶段推广计划、销售计划制定每一阶段的工作计划,并应于每次阶段工作会议前向甲方提交该一阶段的工作计划,由甲方进行补充修改确认;甲方确认工作计划后,乙方必须严格执行,不得任意改变其工作计划内容。
(3)阶段工作会议:双方定期召开阶段工作会议,总结上阶段工作,拟定下阶段工作计划,交流市场信息,改进策划方案,进行创意沟通。该会议每月一次,具体时间及地点由双方协商决定,双方项目负责人及项目小组成员必须参加;
(4)会议纪要:每次会议乙方有指定专人对会议详情进行纪要,对会议过程中所讨论的内容进行详细纪录,并于会议后两日内整理完成相关会议纪要,交由双方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该会议纪要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分别保存,以作为双方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依据;
(5)阶段工作总结:甲、乙双方每次阶段工作会议之前,由乙方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交“阶段工作总结”,就上一阶段的策划方案执行情况、广告创意表现成果等进行分析总结。第三条委托期限1、代理期限为24个月,自2024年6月1日起至_2024年6月1日止。2、合作期限根据上述条件结束时,若甲乙双方认为有必要,则双方应再次洽谈延长合作期限事宜,并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签约。第四条合作内容1、甲方委托乙方对该项目进行前期产品策划定位、全程营销策划及营销代理整合服务。(乙方工作内容以甲乙双方确认的《雨山湖项目服务内容及成果》附件一为依据,)2、在代理期内,甲方不得委托乙方以外之任何代理公司为“该项目”代理销售,同时乙方不得另行委托第三方进行独家代理与销售。第五条代理指标1、委托代理销售均价底价:委托代理均价底价按一房一价表进行,具体价格在乙方进场后甲方双方协商制定。2、乙方保证: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自主以低于底价的价格和变更价格对外销售本项目,特殊情况甲乙双方协商议定。第六条营销推广费用及使用1、营销及广告、制作、推广费用由甲方承担,设计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该项目总体推广费用按销售总额1.0%比例范围内。2、营销推广包括:广告、推广、制作及发布;楼书和资料、制作和印刷;销售道具制作;促销活动费用;会展费用;异地推广活动费用等与销售活动相关的费用。3、乙方提交营销推广的详细使用方案,报甲方确认后执行。4、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工程时间节点,制定各销售期具体时间节点和广告推广的初步方案。如因甲方原因变更工程时间节点,乙方可作相应调整。5、乙方策划制作全套广告方案,报甲方确认,经甲方签字确认后实施。
6、推广计划、宣传计划由乙方在签订相应合同之前向甲方提供初案,报甲方确认。如在实施过程中有变动,另报甲方确认。
7、乙方负责组建营销策划团队并承担全部团队各项费用。第七条项目服务费用及结算方式1、前期产品策划定位服务费前期全额策划费:贰拾万元整(¥200,000元)结算方式:分四次支付第一阶段前期策划费: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元)。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七日内,乙方提交《服务工作计划》、《市场调研成果》和《项目业态定位报告》,甲方确认后一周内支付乙方第一阶段前期策划费计人民币伍万元整万元整(小写:(¥50,000元),作为乙方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的费用。第二阶段前期策划费费:人民币伍万元整(小写:¥50,000元)。?自甲方下达书面任务书后三十日内,协助甲方及其建筑设计公司提交《项目规划建议报告》),甲方确认后即支付乙方第二阶段前期策划费计人民币伍万元整万元整(小写:(¥50,000元),第三阶段顾问咨询费:人民币伍万元整(小写:¥50,000元)。?自甲方下达书面任务书后二十日内,配合甲方及其建筑设计公司形成概念性建筑设计方案通过政府审批,审批通过后即支付乙方第三阶段前期策划费计人民币伍万元整万元整(小写:(¥50,000元),作为乙方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的费用。第四阶段顾问咨询费:人民币伍万元整(小写:¥50,000元)。?自甲方下达书面任务书后二十日内,乙方提交《项目营销策略报告》,甲方确认后即支付乙方第四阶段前期策划费计人民币伍万元整万元整(小写:(¥50,000元),?前期产品策划定位服务费为返还费用,当销售代理阶段销售率达到30%阶段全额返还甲方。2、销售提成:销售提成为项目销售总额的1.0%;结算方式:销售期内,每月的1日,甲乙双方根据上月已签约的套数金额,在到账为准经甲方确认后进行结算,在每月的10日前甲方将上月应结的项目销售佣金全额支付给乙方,收到款项后乙方应开具有效发票。第八条溢价分成及结算方式1、溢价约定:溢价以根据委托代理均价底价制定的一房一价之底价表之单价为计算依据,乙方最终实现超过委托代理均价底价(一房一价之底价表)之单价以上部分,溢价必须得甲方同意,已方无自主溢价权利。2、溢价分成比例:溢价部分甲方占85%,乙方占15%3、溢价结算:自正式销售开始,每月的1日,甲乙双方对帐按签约并资金到账为标准并且确认后进行结算,在下个月的5日之前甲方将上月应支付的溢价分成支付给乙方,收到款项后乙方应开具有效发票。甲乙双方确认,满足下列约定的,视为该房屋成功销售。房屋销售以套为出售单位,购房者签署《马鞍山市
商品房预售合同》并支付了首期房价款,并且其余款项到账则该房屋在项目结案汇总时视为成功销售。第十条购房者退房1.由于乙方的原因(如销售说辞不实、销售文件处理错误等),造成购房者退房,或者签署的正式销售合同无法办理备案登记手续,或者购房者无法办理按揭手续,该房不计入成功销售总量。2.由于购房者自身的原因要求退房,该房屋不计入成功销售总量,购房者支付的违约金中提取100%作为乙方服务费用计入溢价比例分配。3.购房者所退房屋,不计入成功销售总量,由乙方另行销售。第十一条:销售计划的执行1、已方制定合理销售计划书,经甲方确认后,作为乙方销售执行依据,本项目在开盘前具体确认。2、乙方完成双方约定的销售计划方可按约定比例结算销售提成,否则仅按应结金额60%结算,乙方在次月完成销售指标后方可结算上月按应结金额费用。3、该项目甲方部分物业作为持有,持有部分不作为乙方销售代理销售范围。第十二条:双方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须保证其所提供的物业销售法律文件和资料真实、合法、有效,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甲方承担;2、经甲方核准符合甲方要求后,甲方同意在该项目的各种宣传媒体、资料及现场包装物料上印上乙方营销代理字样,以利于销售活动的开展;3、甲方提供项目销售中心及销售中心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如电脑、传真机、复印机、打印机、饮水机、等,承担售楼处内的水、电、煤、电话等费用(乙方提供具体数额甲方签字确认);4、甲方负责与买方签订房屋买卖的相关合同;5、代理期间,由甲方派出的财务人员负责统一收取买方的定金、房款及相关税费,并开具甲方的收据或发票;6、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策划费用、代理佣金、招商租金、溢价分成;7、一切有关本项目之其它合同文件均需由甲方签定,任何个人或单位签定均属无效;
8、乙方未能按照提供给甲方工作计划内容完成工作或乙方工作不符合甲方利益,甲方有权
单方终止合同继续履行并且保有最终解释权。(二)乙方权利和义务1、乙方负责承担本项目的前期产品策划定位服务及营销策划、销售代理服务;2、乙方应派销售团队负责该项目的销售工作,并指定团队负责人与甲方对接;团队负责人及主要人员须经甲方考核确认,在工作过程中甲方考核不合格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换人员至甲方满意为止,否则将视为乙方违约;3、乙方应为代理销售单位的价格表、付款方式、优惠措施等提供专业性意见,甲方享有决定权。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确定的价格表、付款方式等相关销售资料执行,不得任意改变.
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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