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什么情况下盗抢险不赔

2020-08-29 148人已浏览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合伙人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165

    在线咨询
专业分析
第一条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 (二)自然灾害造成保险车辆的灭失; (三)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或驾驶人的故意行为或违法行为; (四)驾驶人饮酒或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的; (五)保险车辆被诈骗、扣押、罚没、查封或政府征用; (六)因民事、经济纠纷导致保险车辆被盗窃、抢劫、抢夺; 第二条保险车辆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时,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一)除非另有约定,发生保险事故时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行驶证、号牌; (二)被保险人索赔时,未能提供机动车停驶手续或出险当地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出具的盗抢立案证明; (三)保险车辆在竞赛、检测、修理、养护,被扣押、征用、没收期间; (四)保险车辆转让他人,被保险人、受让人未履行本保险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十五条规定的通知义务的,因转让导致保险车辆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保险事故。 第三条下列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非全车遭盗窃、抢劫、抢夺,仅车上零部件或附属设备被盗窃、抢劫、抢夺、损坏; (二)新车车辆出厂时的原厂配置以外新增设备的损失; (三)保险车辆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期间造成人身伤亡或本车以外的财产损失; (四)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未经必要修理继续使用,致使损失扩大的部分; (五)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引起的损失。 第四条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法律依据
《机动车辆保险附加险条款》 第一条保险责任 (一)保险车辆(含投保的挂车)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经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立案证实,满三个月未查明下落; (二)保险车辆在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期间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 第二条责任免除 (一)非全车遭盗抢,仅车上零部件或附属设备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 (二)被他人诈骗造成的全车或部分损失; (三)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期间,被保险车辆肇事导致第三者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 (四)被保险人因违反政府有关法律、法规被有关国家机关罚没、扣押; (五)被保险人因与他人的民事、经济纠纷而致车辆被抢劫、被抢夺; (六)租赁车辆与承租人同时失踪; (七)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员的故意行为或违法行为造成的全车或部分损失;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以上内容为法师兄与律师联合制作,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如果还不明白,看再多也不如问一下,让律师告诉你答案,99.3%的用户选择
11,079位律师在线累积服务3,700万人/次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
  •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来处理
  • 刑罚的轻重高低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相适应
相关问题热门关注
法师兄 律师普法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