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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翻代书遗嘱有哪些案例

2021-01-11 513人已浏览
  • 丰培铭律师

    丰培铭律师专职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刑事辩护、继承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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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王重与前妻生有王春和王文两个子女,后与现任妻子李君生下女儿王广。2008年王重病重住院期间,由王广在打印店打印了一份遗嘱,内容是将王重名下的两套房屋全部归王广继承。王广专门请来两位律师作为见证人在现场见证,王重在立遗嘱人处签了名字,见证人在遗嘱的见证人处签了字。王重去世后,三子女因遗产的问题发生纠纷,王春和王文将王广诉至法院。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该遗嘱由他人代为打印,应该为代书遗嘱。虽然此代书遗嘱由立遗嘱人在遗嘱上签字,两位见证人现场见证并签字,但是代书人即打印者为打印店工作人员,法庭经调查发现该店员不知所踪,且并没在立遗嘱的现场,无法确定其代书人的身份。最终,法院判决该代书遗嘱无效,王重的三个子女与李君平均分配其遗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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