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电动车停放楼道怎样举报

2023-06-06 3人已浏览
  • 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团队负责人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516

    在线咨询
专业分析
电动车停放楼道举报具体如下: 1、可以向物业或者公安局举报; 2、严厉查处违规停放充电行为; 3、物业服务企业、主管单位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立即组织对住宅小区、楼院开展电动车停放和充电专项检查,及时消除隐患。对检查发现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的,应当制止并组织清理;对拒不清理的,要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者公安派出所报告; 4、落实停放充电管理责任。 对于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主管单位的住宅小区、楼院,物业服务企业、主管单位应当根据相关法律依据等有关规定,对管理区域内电动车停放、充电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对于没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主管单位的,辖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指导帮助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确定电动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落实管理责任。有条件的住宅小区、楼院,应当结合实际设置电动车集中停放及充电场所。 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具体如下: 1、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2、鼓励在高层住宅小区内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存放和充电的场所; 3、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应当独立设置,并与高层民用建筑保持安全距离; 4、确需设置在高层民用建筑内的,应当与该建筑的其他部分进行防火分隔; 5、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充电设施应当具备充满自动断电功能。 综上所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物业服务企业、主管单位、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组织开展对住宅小区和楼院电动车停放、充电的专项检查,及时消除隐患。发现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的,应制止并组织清理,如拒不清理的,要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公安派出所报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以上内容为法师兄与律师联合制作,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如果还不明白,看再多也不如问一下,让律师告诉你答案,99.3%的用户选择
11,079位律师在线累积服务3,700万人/次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
  •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来处理
  • 刑罚的轻重高低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相适应
相关问题热门关注
法师兄 律师普法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