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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与要约邀请怎样区分

2022-06-17 387人已浏览
  • 黄梓然律师

    黄梓然律师专职律师

    广东洛亚律师事务所

    擅长:合同纠纷、婚姻家庭、企业法律顾问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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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分: 1、要约邀请是指一方邀请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而要约是一方向另一方发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2、要约邀请是一种事实行为,而非法律行为。要约是指希望他人与自己签订合同的意思,是法律行为。要约邀请只是引诱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只要不给善意相对人造成信任利益损失,邀请人撤回邀请,邀请人不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三条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 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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