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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不需要进项税金转出

2020-03-19 293人已浏览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律所主任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擅长:民事诉讼、房产纠纷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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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进项税额不需要转出的情形有: 1、市场发生变化导致资产评估减值不作进项税转出; 2、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其存货不作进项税转出; 3、增值税视同销售不作进项税转出; 4、境外供应商退还或返还资金不作进项税转出; 5、收取各种赔偿款不作进项税转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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