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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检补贴什么时候可以办理

2023-06-07 11人已浏览
  • 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团队负责人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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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产检补贴,孕12周左右开始登记,然后携带医保卡、结婚证、身份证复印件、准生证到定点的医疗机构医保窗口就可以办理了。 产检补贴属于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产检补贴领取如下: 1、生育津贴申请表; 2、生育保险参保证明(生育保险费缴费达到当地规定年限的才可以领取);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非婚生子女也可以领取,不过最好还是婚生); 4、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证明身份); 5、生育证明/准生证; 6、生育医疗证明、门诊病例、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 7、其他。 自费产检补贴办理条件如下: 1、具有本市城镇户籍; 2、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 3、属于计划内生育; 4、在产科门急诊进行产前检查。 综上所述,产检补贴各个地方的规定不一样,其一般由个人支付后,携带规定资料前往社保机构办理报销手续即可。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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