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倒卖个人信息定刑标准

2022-11-15 1,813人已浏览
  • 欧阳一鹏律师

    欧阳一鹏律师专职律师

    北京市京师(郑州)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辩护、合同纠纷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81

    在线咨询
专业分析
倒卖个人信息定刑标准具体如下: 1、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达到法律规定情节严重情况,处三年以下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法律规定情节严重情况如下: (1)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被他人用于犯罪的; (2)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利用公民个人信息实施犯罪,向其出售或者提供的; (3)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十条以上的; (4)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五百条以上的; (5)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第三项、第四项规定以外的公民个人信息五千条以上的; (6)数量未达到第三项至第五项规定标准,但是按相应比例合计达到有关数量标准的; (7)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 (8)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数量或者数额达到第三项至第七项规定标准一半以上的; (9)曾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二年内受过行政处罚,又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 (10)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2、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提供公民个人信息,达法律规定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况,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徒刑并处罚金,规定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况如下 (1)造成被害人死亡、重伤、精神失常或者被绑架等严重后果的; (2)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 (3)数量或者数额达到法律规定情节严重的标准十倍以上的; (4)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3、如果违法行为人在履行职责或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提供给他人的,从重处罚。 非法贩卖个人信息的构成要件如下: 1、侵犯的客体。是公民个人身份信息的安全和公民身份管理秩序;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以窃取、收买等方法大肆收集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 3、犯罪主体。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是指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本身以及单位的工作人员; 4、主观方面。故意。 个人人信息包括哪些 1、个人基本情况,公民个人信息一般包括姓名、住址、电话、身份证号、个人身份或房地产权证件复印件、个人履历、病史等; 2、教育背景; 3、学习经历、外语和计算机应用水平; 4、个人的实践、个人成果获奖情况; 5、个人特长及性格评价; 6、联系方式与备注; 个人信息的特征: 1、与公民个人直接相关,能够反映公民的局部或整体特点,或是一经取得、使用即具有专属性。前者如公民的出生日期、指纹等,后者如身份证编号、家庭住址等。 2、具有法律保护价值。公民个人信息承载了公民的个体特征,甚至各项权利,如果任由他人泄露、获取,必然导致公民时刻处于可能遭受侵害的危险状态。 3、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不以信息所有人请求为前提。除非基于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的需要或信息所有人的意愿,任何组织和个人均无权泄露、获取其个人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三条  【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前款罪而窃取财物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五条  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被他人用于犯罪的;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利用公民个人信息实施犯罪,向其出售或者提供的;   (三)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十条以上的;   (四)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五百条以上的;   (五)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第三项、第四项规定以外的公民个人信息五千条以上的;   (六)数量未达到第三项至第五项规定标准,但是按相应比例合计达到有关数量标准的;   (七)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   (八)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数量或者数额达到第三项至第七项规定标准一半以上的;   (九)曾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二年内受过行政处罚,又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   (十)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一)造成被害人死亡、重伤、精神失常或者被绑架等严重后果的;   (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   (三)数量或者数额达到前款第三项至第八项规定标准十倍以上的;   (四)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以上内容为法师兄与律师联合制作,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如果还不明白,看再多也不如问一下,让律师告诉你答案,99.3%的用户选择
11,079位律师在线累积服务3,700万人/次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
  •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来处理
  • 刑罚的轻重高低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相适应
相关问题热门关注
法师兄 律师普法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